小儿肺热咳喘颗粒
发布时间:2021/12/01

【药品名称】

通用名称:小儿肺热咳喘颗粒4克 商品名称:葫芦娃 汉语拼音:Xiaoer Feire Kechuan Keli

【处方药/OTC】

OTC(甲类)

【成份】

麻黄、苦杏仁、生石膏、甘草、金银花、连翘、知母、黄芩、板蓝根、麦冬、鱼腥草。

【性状】

本品为棕黄色至深棕黄色颗粒;味甜

【功能主治】

清热解毒,宣肺止咳,化痰平喘。用于感冒,支气管炎,喘息性支气管炎,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证者。

【用法用量】

开水冲服,三周岁以下一次4克(一袋),一日3次;三周岁以上一次4克(一袋),一日4次;七周岁以上一次8克(2袋),一日3次。

【不良反应】

大剂量服用,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。

【禁忌】

尚不明确

【注意事项】

1.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
3.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4.风寒闭肺、内伤久咳者不适用。

5.运动员慎用。

6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7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

8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应用就诊。

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贮藏】

密封

【规格】

每袋装4克(相当于饮片10.6克)

【有效期】

30个月

【批准文号】

国药准字Z20033152
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

2009年04月07日

【生产企业】

企业名称: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