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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医院能耗数据采集的通知
2021/11/29 来自:本站 作者: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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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州发改委、卫计(卫生)局、质监局、有关医院:

  为推动我省医疗单位能耗限额地方标准修订,增强公共机构节能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,推动我省的节能降耗工作,经研究,拟在全省二级及以上的医院进行能耗数据采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数据采集对象

  全省二级及以上的医院,已参与能效普查的6家省卫计委直属医院不在此次数据采集范围之列。

  二、数据采集重点内容及方式

  1、重点:2010-2013年医院基本情况、能源管理情况和能源利用情况等。

  2、方式:本次采集以书面采集为主,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。各医院填写《湖南省医院能耗数据采集表》(见附件),并按要求上报,表格可在省发改委、省卫计委和省质监局网站下载或复印本文附件。

  三、工作要求

  1、各市州发改、卫计(卫生)、质监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医院能耗数据采集的重要性,积极配合,认真做好本市(州)能耗数据采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。发改部门牵头组织并配合卫计(卫生)部门做好采集表的下发、收集与汇总,质监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。

  2、各相关医院要积极配合,如实填写能耗数据采集表,相关负责人签字、加盖公章后,于2014年10月24日前将采集表电子版和文字版(一式三份)报当地卫计(卫生)主管部门。

  3、各市州卫计(卫生)部门会同发改、质监部门在对采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后,于10月30日前分别报省卫计委、省发改委和省质监局。

  4、对于各地上报的数据,省里将组织力量进行抽检核查,对于违规上报数据或没有及时上报数据、影响全省能耗数据汇总的,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。未经批准,任何人、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公开和公布统计数据。

  联系人:省发改委,李微 0731-89990947 395214792@qq.com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省卫计委,杨勇文0731-84822049 821346415@qq.com;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省质监局,龚平 0731-89967320 386479041@qq.com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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